教育部委託大考中心進行的「大學招生及入學考試調整研究方案」草案出爐,三個草案都在英聽檢定考外,加考「國寫」、「英寫」兩項檢定考試,考廣義的中英文寫作表達能力,一年兩試,可擇優採用、大學則可依據各系選才需求,列為招生選項。若草案定案,未來大學學測、指考的國文、英文兩科,就不考作文。新制最快106年上路。
大考中心主任牟宗燦表示,草案預計6月進行大規模問卷,10月辦大型研討會,再根據各方意見重新修正後提報招聯會同意、教育部通過,預計今年12月底定案公布。
他表示,國、英寫作能力單獨檢定的好處是,考生有更充裕時間寫作,而且命題內容不再只是傳統的作文題目,可用寫作表達對社會現象、法律等各種問題的見解。
三項草案中,草案一規畫學測延至5月初考試,但要考高中三年的「共同必修課」,即國、英兩科考6學期,數、社、自三科只考4學期,且只考選擇題。指考仍在7月初考試,考科從現行10科減為8 科,因為學測國、英兩科已考完高中三年課程,指考就不考。
牟宗燦指出,草案一將學測移到5月初考,考生若6月錄取繁星推薦和個人申請,就不必報考7月的指考,但大學必須克服甄選入學時程問題。
草案二變革最大
草案二變革最大,學測、指考同時於5月底、6月初考試,高中生要連考四天,但交叉考試,第一天指考數甲、物、化;第二天考學測國、數、社;第三天考學測英、自及指考生物;第四天考指考數乙、史、地和公民。
牟宗燦指出,草案二將兩種考試的科目交叉安排,是讓不同類組考生各取所需,原則上社會組和自然組考生只要各考三天,跨組考生才要連考四天。若採此方案,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日程,必須延至7月舉辦。
方案三則是「微調」版方案,學測和指考日期都維持現狀,只有學測國、英兩科的考試範圍由4學期增至5學期,其他考科不變。
牟宗燦說,三個草案都是經過高中校長、老師、大學教務長、教授、全家盟和全教會等團體共同研商,歡迎各界提出意見,大考中心將於5 月18日在台中文華高中、5月19日在花蓮高中、5月25日在高雄中學、5月26日在中山女中,舉辦分區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