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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綁大選,過或不過有哪些影響?
「史上首度」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,11月底即將登場,將決定台灣是否跟上世界潮流,參政年齡下修至18歲。公民老師解讀,本案關鍵在「大人是否放心將世界交給年輕人」,大學教授則觀察,連高中生自己也未必有信心,提前行使選舉與被選舉權。
今年3月,朝野政黨在立法院取得共識,同意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立法院,公告半年後需經公民複決,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,才算通過。依中選會公布,今年具投票資格的選舉人為1,930萬人,換算二分之一通過門檻是965萬票。同意票能否過得了這關,是這次複決案最大的考驗。
如此重要的議題,在今年選舉中卻沒有引起很大的重視,很多人甚至不知年底的縣市大選有綁此案。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,社會大眾「18 歲公民權」應該已有共識,理論上會支持,較少聽到家長團體有異議。但也正因它的可討論度太低,法界和教育界人士多擔心投票率拉不起來,最後結果可能會過不了。 《刑法》規定18歲屬於「完全責任能力」人,假如犯罪,必須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。而原本《民法》規定20歲成年,明年一月起也將與《刑法》同步,下修至18歲就具備「完全行為能力」。因此不久的將來,18歲公民即有納稅、服兵役等義務,也可自行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、締結婚約,可參與「對事表決」的公投,卻沒有「對人投票」的權利。 為了提高18 歲公民權修憲複決議題的能見度,高中生團體已展開宣傳集資。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發起 96.5 萬元「18 歲公民權宣傳集資計畫」,串連全台縣市首長候選人響應「捐看板、挺修憲」,以實際行動力挺 18 歲公民權,也呼籲社會大眾一起來支持,在 11 月 26 日努力催出 965 萬張同意票。 公民老師:因應世界潮流,連結課本與真實世界體驗苗栗縣三義高中國中部公民老師彭心儀說,目前全球多數國家享有公民投票權是訂在18歲,奧地利甚至首創先例,16歲即擁有投票權、18歲可參選,我國則是東亞地區僅有、20歲才享公民投票權的國家;因應世界潮流趨勢,將於2022年11月26日藉由公投複決18歲公民權,但動用到「修憲」案門檻太高,過去公投有效票最高不到八百萬,這次要衝到九百多萬票,實在太困難,如果這次沒通過,同一個議案二年內不能再提案,將對行使民主的概念產生很大阻礙。 彭心儀從教學面分析,七上公民第一冊,學生就開始接觸到人民、公民的基本概念,之後課程進入第三冊主要都在講政治,而且納入會考,課堂上一定要透過引導讓學生了解這次「史上首度」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的重要性;而教科書上的知識要能連結真實世界經驗,才能讓學生知道自己並非只管念書就好,真正的公民素養要靠參與公民行動養成。 彭心儀擔心如果這次的修憲複決未通過,國中生可能質疑「民主是真的嗎」?「為何教科書上描繪的公投願景,與現實世界有落差」?她也觀察到國高中生還無法享有參政權,學生族群中出現「反正我沒有投票權,這些都不關我的事,等我20歲再說」,這種無感、看熱鬧心態也在擴散,站在公民老師立場,只能讓國中生有機會在課堂中透過模擬投票、公共意見討論來累積公民意識,這也是新世代孩子必要的學習。 新課綱鼓勵學生關心生活議題,提出公民行動方案高中生的年齡更接近18 歲公民權,包括台灣青年民主協會(簡稱青民協)等不同的學生團體,都對此議題表達高度興趣。台中市文華高中公民老師李佳浤說,台灣早期歷經白色恐怖,政治是禁忌話題,父母師長常提醒「少碰為妙」,也造成我們的社會氛圍在亞洲國家算保守;但近年教育和文化刺激下,18歲孩子已和父母輩不同,他舉例,新課綱下新設的社會科「探究與實作」課,鼓勵學生關心各種生活議題,且要提出公民行動方案,另外「多元選修」課更深入處理國內外重要議題,培養這一代孩子有能力和意願做高層次公共論述,且言之有物。 李佳浤希望大人們仔細思考,這次選舉能決定下一個世代是否提前參與公民社會,18 歲就可以選賢與能;如果公投結果通過,各政黨未來將更重視青年的聲音,但因目前擁有投票權的人都已超過18 歲,「事不關己」心態可能形成反淘汰現象,投票率難以衝高,這是令人憂心的事。 彭心儀則說,這次複決案即使未通過,仍會讓學生在政治參與的學習範疇中建立「雖然我現在沒有投票權,但我可以關注社會議題,把政治參與當作是權利捍衛與責任展現的日常」,她除了將公民議題融入課堂,也常介紹一些資源如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」,鼓勵學生持續關注有興趣的公共議題,且寬廣視野、培養思辨力同理心,這些都是有助成為未來公民的力量。
教學15年經驗的李佳浤觀察,高中生在《公民與社會》課獲得的素養,多能對全球經濟、通膨升息等侃侃而談,有關法律、選舉制度、各國政治等,都列在近十年課綱內,已為這世代儲備好可參與公民社會、理性討論和批判的能力,「家長們不用太擔心,世界可放心交給他們了。」 曾於2021年做過「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 」的政大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、也是政治學系教授俞振華分析,18 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因兩黨都支持,在立法院無人擔任反方,也就沒有各自的政見交鋒與群眾動員,因此至今顯得冷清清,再加上此案含選舉與被選舉年齡,要一次下修到18 歲,調查顯示社會上不分年齡層,都還存有些許疑慮。 「我常去高中演講時現場詢問,即使連高中生也有大約半數的人不同意,覺得自己還沒準備好,或不想盲目行使這項權利,」俞振華分析,在法理上,選舉權下修到18 歲,代表公民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達到對等關係,但在實務上看來,仍有待社會氛圍的形成,及世代間更多的對話與溝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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